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中央政法委、全国法院及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法院多次召开全省法院系统会议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印发相关通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犯罪,充分展示人民法院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决心和信心,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成立相关机构
领导挂帅速落实
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省委政法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分别召开后,省法院党组立即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斗争工作,并研究成立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4个刑庭和少年审判庭、减刑假释庭、执行局、研究室、纪检监察、宣传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同时,全省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也均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并将组成情况报上一级法院备案。
多次召开会议
研判部署明要求
2018年1月31日,省法院组织召开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紧迫感;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犯罪;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提升打击合力,充分展示人民法院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决心和信心,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会后,省法院制订印发了《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对全省各级法院开展好专项斗争提出了明确目标并细化了任务和要求。
随后,省法院又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全省法院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加强工作配合
形成合力重打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全省各级法院在当地党委、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切实加强与当地“扫黑办”和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分工负责,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对黑恶势力进行立体打击,不断提升打击合力。
今年5月份,省法院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出台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通报会商机制》,为政法各机关更加准确、有力地依法严惩黑恶犯罪提供了保障。
组织专业培训
增强法官战斗力
“这次培训,让我更加深刻地理解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我一定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黑恶犯罪案件,毫不动摇地将依法严惩方针贯彻始终。同时,我会将本次学习培训转化为司法能力,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努力提升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判质效。”5月31日,省法院组织全省法院扫黑除恶电视电话培训,参加培训的一名刑事法官说。
据了解,此次培训范围涵盖全省三级法院审委会委员,刑庭、少审庭、减刑假释庭全体人员以及立案庭、信访局等部门的相关人员。
办好每起案件
赢得群众叫好声
今年4月26日,安阳市张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宣判,被告人张某被法院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没收财产8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其他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20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至1年不等的刑罚。
法院宣判当日,不少群众连声叫好:“张某再厉害,也抵不过法律。如今被判20年,也是他自食其果。”
据了解,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法院系统除了发挥审判职能外,还以张贴通告、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庭审直播、公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大对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扩大审判活动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震慑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营造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浓厚氛围,彰显法院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决心和信心,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