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凌晨一点多钟,鲁山县法院执行干警雷跃松和郭冠浩从广东省珠海市查封价值400余万元的房产后顺利返回鲁山县,同时也宣告一起涉案标的金额达400余万元的民间借贷案件取得了重大突破。回想几天的蹍转劳顿,特别是抢在台风过境前成功完成房产查封的一幕幕,风雨兼程3千多公里的路途,也值了!
时间回溯到2014年5月,郭某在鲁山县注册某公司后,因前期需要资金,便在郭某姐姐的担保下,提出向有亲戚关系的赵某借款700万元。赵某碍于面子和亲情关系,便通过向朋友转借等方式筹措到了相应借款,并于同年10月签订了合同,约定了还款期限和利息。前期,郭某确实按时履行了合同,如期归还了300万元本金及部分利息,但余下的400万本金却迟迟未付。期间赵某的朋友也多次向赵某催要借款,致使自己的正常生活都被打乱。但郭某对于郭某的催要却避而不见,无奈赵某向鲁山县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9月,鲁山县法院作出被告郭某向原告赵某清偿本金400万元及其利息、赵某的姐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判决。郭某的姐姐不服一审判决,并上诉至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后,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下赵某心想有了“尚方宝剑”,郭某就不敢再赖了吧?哪成想,郭某根本就没把判决放在眼里,还是老一套,要么避而不见,要么低声下气耍起了拖字诀,整个春节过去,郭某的空头支票也没有兑现一分,这下可急坏了赵某。
2018年2月,赵某再次来到鲁山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雷跃松接手案件后,及时向郭氏姐弟某送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郭氏姐弟依然是以没钱搪塞拖延。执行干警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也未发现郭氏姐弟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暂时陷入了僵局。
8月初,申请执行人赵某反向执行干警反映,其通过朋友得知郭氏姐弟二人在广东珠海均有房产,得到这一消息后,抱着一线希望,执行干警决定立即南下广东省珠海市。为了避免节外生枝,执行干警到达珠海市后从天气预报得知未来两三天将有台风过境,并且马上就到周末了,必须抓紧时间,确保在台风过境前把事情办妥,否则耽误时间不说,还难保不出现意外情况。
“功夫不负有心人”,直到星期五下午4点30分左右,经过与所在地房管部门的反复沟通,确认上述房产所有人及是否被查封等准确信息后,终于将郭某的一处房产成功予以查封,而这几乎也是台风即将过境之时,两位执行干警看着车窗外风雨交加,既担心又庆幸,毕竟执行干警作为地内人,亲身感受到台风的威力还是有点不寒而栗的。
另据鲁山县法院执行法官介绍,两位执行干警赶回鲁山县后,就趁着周末整理好有关材料,目前房产已进入评估拍卖前的准备阶段,初步判断所涉房产基本可以抵还本次的案件债务。赵某得知这一消息后,也非常感激执行干警不顾台风危险,抢在台风过境之前将被执行人房产查封,眼看着自己的胜诉权益即将实现,赵某的心理也有一种石头落地的感觉,轻松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