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张某把一面写有“惩恶扬善执行神速,廉洁奉公真诚为民” 的锦旗送到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感谢法院依法保护了他的正当权益。
原来,2017年5月,申请执行人张某借给好友曹某现金3万元,约定期限三个月。借款到期后,经曹某多次催要无果,诉之法院。法院判决支持了张某的诉求。判决生效后,曹某拒不履行,张某于2018年7月25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月26日,3名执行干警冒着40多度的酷暑,从商丘找到周口,又从周口找到信阳,终于找到了正在开车送货的曹某。通过3名执行干警两小时的释法明理和说服劝导,曹某通过银行转将3万元执行款及利息打入法院执行局帐户。
7月30日,当申请执行人张某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3万元执行款和利息时,他申请执行才仅仅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