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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政府赖账照样执行

  发布时间:2018-08-03 08:46:36


    8月2日,某镇政府指派人员早早的来到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门口,将5万余元执行款送到执行法官手中。这起历时近一年多因新农村社区建设引发的合同纠纷案终于圆满划上了句号。

    三年前,申请执行人郭某在某镇投资兴建新农村社区建设。工程完工后经测量,实际占地面积与合同摘地面积不符,某镇政府应退还郭某5万余元。郭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将该镇政府诉之法院,法院支持了郭某的诉求。但判决生效后该镇政府仍不履行,无奈之下郭某于2017年12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先后向该镇政府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法官还多次与该镇政府协商,要求尽快履行判决义务,息事宁人,案结事了。但该镇政府置若罔闻,相互推诿扯皮。经过认真分析研判,执行合议庭一致认为关键环节就在该镇政府某位领导人身上。但该领导人系县级人大代表,法院无权对其采取有效措施,经再三释法明理无效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对该镇某领导采取强制措施。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拟将某镇政府机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通报》,并将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等文件附后。县人大、政府收到提请和情况通报后迅速约谈该镇政府某领导人,于是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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