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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践行司法的担当和使命

  发布时间:2018-08-02 09:11:51


    “头顶国徽、肩扛正义、身披法袍、手执法槌,这对我而言,是毕生都想追求的‘戎马生涯’”,刘韶兴自信地说。

    今年刚满30岁的刘韶兴大学报考专业时,他想都没想就填报了法学专业。凭着对法治的向往和对法律的挚爱,2011年大学毕业参加公务员考试时,他再一次毫不犹豫的报考了人民法院,并且有幸通过了全省法院招录考试,来到了渑池县人民法院这个大家庭。2012年顺利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后,于2013年8月调入刑事审判庭,开启了他梦寐以求的办案生涯。当他怀着热忱和谨慎开始办理其承办的第一起刑事案件,没承想却四处碰壁,而且随着案件数量的增多,开始手忙脚乱,一度感觉心灰意冷。然而当他凝望审判席上的国徽时,报考法院的昂扬斗志悄然升起,他攥紧拳头,为自己鼓劲儿。

    刘韶兴认真把自己办过的案件总结了一下,发现做不好的原因是理论与实践的差距,理论要具体应用于实践,是需要过程和方法的。他通过查阅《刑事审判参考》、《刑事指导性案例》等法律书籍,查阅裁判文书网中的时下相关判例,不断向领导同事请教等方式进行“充电学习”,归类总结,再不断地反馈应用到具体案件审理中。

    随着时间推移,刘韶兴慢慢成长为一名优秀的青年法官,工作中更是勇于挑战自我,敢打硬仗,敢啃骨头案。期间,他办理了安阳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郭某某受贿、行贿案;内黄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马某某行贿、受贿案;市委政法委挂牌督办的管某某等2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案;湖南首批电信诈骗案许某等16人诈骗案;河南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渑池分公司刘某某等22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大案要案。

    据悉,自2013年8月份办案以来,2014年审结刑事案件143件,2015年158件,2016年190件,连续3年保持全院审判绩效考核第一名,连续4年被评为年度办案标兵。2015年、2017年被市中院评为“全市优秀法官”;2016年被市委政法委、共青团三门峡市委评为第九届“三门峡市十大优秀青年卫士”;2017年被市政法委评为打击拒执罪先进个人;2017年、2018年,连续2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2015年、2017年,被共青团渑池县委评为“新长征突击手”等。

    面对这些荣誉,刘韶兴非常珍惜,他说,“能怀着对法律的挚爱,认真履行法官的神圣职责是我的毕生的追求。法官不是一份职业,它是忠诚践行司法的担当和使命,我将继续,践行共产党员的入党誓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为了党的事业和审判事业奋斗终身。”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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