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人民法院不断践行司法为民服务理念,建立五项制度增强为民服务意识。
一是建立“一村一干四警”联系制度。新野法院全体干警分别联系一个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一个村。全院干警结合工作岗位和职责,定期到基层联系点排查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
二是建立回访案件当事人制度。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群体性案件、重大疑难案件、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存在信访苗头的案件,由主管院领导或庭长带队、有关业务庭参加实行重点、专项回访。
三是坚持巡回审判工作制度。要坚持司法关注民生,审判贴近群众,秉承“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理念,把巡回审判、就地调解,作为依法调处矛盾纠纷的主要方式,切实把法庭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
四是建立社会法官、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团成员联络制度。加强与社会法官、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团成员的联络,建立科学、畅通、有效、透明、简便的民意沟通表达机制,促进人民法院多方位、多视角认识、分析和处理案件,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与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法院工作。
五是坚持“公众开放日”活动制度。每年该院安排一定的开放时间为统一接待群众的“公众开放日”。各部门要提前安排,认真准备,届时精心组织,热情接待,全面展示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