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上午,烈日当空,一位穿着朴素、汗流浃背、异地口音的中年男子来到汝州法院执行局207室,激动地握住郭法官的手,“没有你们汝州法院执行局法官的辛勤努力,我是啥时候也拿不到我的救命钱啊”这缘由何在呢?
原来家处河南省伊川县白沙乡的王某于2016年9月份到汝州市某工地打工,在干活过程中被电锯锯伤左手,最终造成九级伤残,花去医疗费若干,但对方却分文未付。后经一审、二审程序,最终判定被告偿还原告各项费用共计四万元,但被告却仍未履行判决义务。
无奈之举,原告于2017年11月20日向汝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最终分到执行法官郭天立团队手里。旋即郭法官对该案进行分析后,制定了周密的执行计划,申请人身处异乡且又家庭条件拮据,说什么不能让他多跑路,但被执行人又不在本辖区内,即使天大的困难,我们也要克服,绝不能让被执行人逍遥法外。于是郭法官冒着酷暑三番五次、早出晚归去外地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但最终都以失败而告终。但对法官来说,说什么也不能就此罢休,于是又紧盯网上四查。功夫不服有心人,恰好在网上提起第五次查询时发现被执行人账户存款,郭法官当机立断,立即下令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最终通过划拨程序使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