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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法院:减免诉讼费让贫困户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发布时间:2018-07-04 07:52:24


    “没想到我一个外地人,到商丘来打官司,睢阳区法院给我减免诉讼费,还这么快就让我领到了赔偿款!谢谢宋法官,感谢睢阳区法院!”7月2月上午,手拿赔偿款沈某双眼噙满泪花,不停地表示感谢。

    沈某是虞城县芒种桥乡农民,父母年迈,孩子幼小,妻子常年有病,一家老小全靠沈某一人外出打工维持生计。可“屋漏偏遇连阴雨”,2015年底,沈某妻子又查出患有绝症,高额的医疗支出使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更加贫困,为此,沈家成了名副其实的“精准扶贫”贫困户。

    2017年8月23日5时许,早早起床的沈某骑着无牌照摩托车到商丘打工,到宋城路与归德路交叉路口时,与高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沈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商丘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当事人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

    当日,沈某被送至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头部先后动了四次开颅手术,支出医疗费17万余元,总算捡回一条性命,但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经鉴定,沈某颅脑损伤致精神障碍,构成9级伤残,左侧1-4腰横突骨折,构成10级伤残。因赔偿事宜协商无果,沈某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听说到法院打官司要交诉讼费,虽然不多,但我上哪弄去?!”拿着诉状,沈某作了难。他一手拿着诉状,一手拿着精准扶贫明白卡来到了睢阳区法院。看到这种情况,睢阳区法院立即启动司法援助程序,为沈某减免诉讼费1650元,并及时立了案。

    案件分配到宋国强法官手中,他熟悉了案情,了解了沈某家庭情况,尽快妥当处理此案,让沈某早日最大限度得到赔偿款就成了宋法官的心头事。为此,他多次与高某联系,与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协商,最终,保险公司先行在交强险限额内与沈某达成赔偿协议,并在宋法官的协调下,即时支付了赔偿款12万余元。商业险部分及高某的赔偿审理将择期开庭。

    据悉,为全力助推精准扶贫,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睢阳区法院对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实行法律援助,进行诉讼费减缓免,进行司法救助,取到较好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睢阳区法院已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减免诉讼费用20余万元,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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