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省法院院长胡道才到安阳平顶山法院调研工作

  发布时间:2018-07-03 16:16:11




    6月26日-27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带队到安阳、平顶山法院调研工作。

    调研期间,胡道才院长先后来到安阳中院、平顶山市郏县法院及薛店法庭、宝丰县闹店法庭、平顶山中院,实地查看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审判法庭、廉政文化教育长廊和干警工作、生活场所,详细了解案件数量及类型、上诉率、发回改判率、涉诉信访以及执行攻坚情况。胡道才院长指出,安阳法院工作处于良好发展态势,并正在向着更高水平迈进,涉军维权“汤阴经验”、为农民工讨薪维权等工作在全国都有较好的影响,“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已经进入第一方阵,有些经验做法值得向全省推广。希望安阳法院发扬好“红旗渠精神”,以不达目标不罢休的决心意志,努力建设全省先进、全国一流的法院。平顶山法院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审判质量、效果效率、涉诉信访等多项指标较好。郏县法院及薛店法庭、宝丰县闹店法庭工作很好,管理很规范,薛店和闹店法庭案件调撤率在90%以上,薛店法庭2017年服判息诉率达98.5%。希望平顶山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制定明确的目标和措施,把短板补强、使强项更强,确立更高目标,建设现代化法院。

    在安阳中院和平顶山中院分别召开的座谈会上,胡道才院长听取了两个中级法院工作汇报,并与基层法院院长及员额法官代表座谈,征求意见建议。对于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胡道才院长与干警交流了看法。针对部分基层法院审判法庭数量偏少的问题,胡道才院长要求高度重视法庭在树立公正形象、建设“法治课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配足审判法庭,减少法官排期开庭等待时间,经常邀请人民群众,特别是利益相关人员走进法庭感受司法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针对案件数量不断增长的情况,要求加大网上立案缴费系统的宣传力度,让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和律师少跑腿;针对少数基层法院家事案件数量大、比例高的情况,要求深入分析背后原因,弘扬“以和为贵”的司法理念,促进社会和谐。

    关于下一步工作,胡道才院长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确立更加高远的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最高目标,以建设现代化服务型法院为具体目标,坚决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工作要求,守好公平正义底线。二是继续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法律职责,是人民赋予的重要权力。坚持审判执行工作第一要务,就是不仅要把案件办结,而且要把案件办好。只有把案件办结、办好、办了,才能真正发挥出人民法院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功能。安阳、平顶山都面临严峻的转型发展压力,法院要重视破产审判职能作用,充分运用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手段,做好“僵尸企业”的资源整合再利用,推进产业结构转型,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重视非法集资类案件的依法审理,通过办案来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尤其对非法集资类案件多发的安阳,要通过公开的庭审活动,让参与人知晓犯罪分子的诈骗方法和财产去向,使犯罪分子受到严厉惩罚,参与人接受深刻教训。要特别重视程序公正的独特价值,通过耐心细致的接待、规范有序的开庭审理、公开透明的审判流程,展现人民法院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提高当事人对公正裁判的接受度。安阳、平顶山的涉诉信访长期高位运行,势必影响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和满足感。省法院今后对于全省中院和辖区基层法院的考核,会作优良中差的整体分析评价,将重点关注案结事了的效果,关注服判息诉率这个核心指标,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和信访率等关键指标。各中基层法院要充分发挥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职能作用,尽最大努力把案件办好、办了,不断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要抓好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要严格依法控制诉前调解时间,决不能把诉前调解变成调节审限、审判指标的“闸门”或“蓄水池”。要注重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可以探索人民法庭的立审执“一体化”,注重在实践中解决难题,对基层法院来说,能解决问题、难题的办法就是好办法。三是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配套改革。要正确认识省级统管和接受同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的关系。省级统管以后,各级法院党组仍由同级党委产生,上下级法院之间仍是监督指导关系,院长和法官仍由同级人大选举和任命。各地法院对此务必要有清醒认识,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从各地入额法官的情况看,院庭长已经是基层法院执法办案的主要力量。要深入分析每位法官的案件上诉率、发改率、申请再审率和信访率,切实发挥院庭长带头办案的积极作用,确保案件质量效果不断提升。要平稳有序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做好思想引导工作,教育广大法官淡化行政级别意识,争取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帮助解决内设机构改革带来的职级待遇问题,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四是瞄准“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不松劲。“基本解决执行难”是最高法院向党中央和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不仅要有决心,更要有办法、有效果。工作中遇到解决不了的难题,一定要及时向当地党委和上级法院汇报,争取支持。要高度重视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结率这个关键指标,能够执行的案件一定要全部执行完毕。要规范使用“终本”程序,严把“终本”标准,绝不允许把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终结执行。要切实做好历史老案的依法依规处理,逐案梳理执行信访案件,坚决纠正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和乱执行等行为。要清理党政机关、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做到应执尽执、全部到位。五是着力建设现代化智慧法院。各地法院要克服“等靠要”思想,主动谋划、积极作为,不断提高法院工作的现代化水平。要向信息化要质量,通过“类案智能推送系统”和“裁判文书网”等数据库的深度应用,最大限度地避免司法人员认识局限性和主观随意性,减少误差和人情关系的干扰,努力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要向信息化要效率,严格办案流程管理,扎实推进科技法庭、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人工智能辅助办案、执行信息化等建设,将广大干警从大量的重复性劳动中解放出来,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有更深切更实在的获得感。要向信息化要管理,运用信息化管案、管人、管事,构建静默化、自动化、可视化的审判流程、案件质效等监控系统,实现放权到位和有效监督的统一,保证审判权和监督权都不被滥用。六是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打造过硬法官队伍是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永恒主题。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开以来,社会公众对公正的期望值更高,无数眼睛聚焦司法,这就要求法官养成在全方位、全天候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认真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好的队伍既是管出来的,也是带出来的。法院领导干部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经常自警自省自律,自觉净化工作圈、生活圈、朋友圈,带头做对党忠诚的表率、清正廉洁的表率、担当尽责的表率。要牢固树立“严管厚爱”的理念,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不做“太平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我省法院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调研期间,所在地市有关主要党政领导分别参加会见、调研和座谈。

责任编辑:曹红歌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