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下午,一名被执行人匆匆赶到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陈登级的办公室,连忙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拿出一沓沓百元大钞堆在桌子上,并焦急地说到:“陈法官,这十万块钱我先交过来,剩下的年底之前我保证全部还清。你们查封的房子是我买给儿子最近结婚用的,一旦拍卖了,儿子不得怨我一辈子呀,这事儿都怪我没有及时向法院说明情况,就再给我一次就会吧?!”
来人正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闫某。2014年3月,家住鲁山县赵村乡的闫某向叶县居民周某借款50万元用于公司经营周转,并约定了利息及还款日期等事由。起初闫某还按约支付利息,到了后来便以公司经营困难为由一再推脱不还,甚至干脆连利息也不再支付了。2016年4月,鲁山县人民法院判决闫某向周某偿还全部50万元本金及利息。
周某拿到法院生效判决之后再次找到闫某,这次闫某却改变了策略:满口答应愿意还钱却始终落不到实际行动中,三番五次爽约,一晃两年时间过去了,却分文未还。等不下去的周某于2018年3月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后,执行干警陈登级就依法向闫某送达了强制执行法律文书,要求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但闫某依然是敷衍搪塞:“欠人家钱肯定会还的,但是现在不是时候,没钱。”当被要求申报财产时,他却顾左右而言他,极尽表演、耍赖之能事。
感觉到好言相劝难以奏效,执行干警陈登级又及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闫某的财产进行了查控,名下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几乎全部查了一遍,除了发现有少量资金往来交易外,还惊喜地发现闫某名下有一处位于平顶山市区诚朴路的房产,遂立即着手办理查封手续。6月19日,陈登级赶赴平顶山来到这处刚刚装饰一新的房产时,见到的却是闫某的儿子。经询问后,闫某之子闫小某表示,这套房子是父亲前几年给自己买下结婚时用的。正好自己谈了女朋友,房子刚装修完,正准备结婚呢,并一再请求干警“手下留情”不要拍卖这套房子。同时表示也会尽力劝说其父亲(指闫某)尽快履行案件款。
就在第二天,担心房子被查封拍卖耽误儿子婚事的闫某认识到了问题严重性,就事先联系了申请人周某。但向周某求情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就紧急筹措了10万元现金来到法院,一方面是希望让周某看到自己的诚意,另一方面也希望通过法院再做一做周某的思想工作。
当周某接到法院通知其领取案件款时还有点不相信,本来以为闫某又在施展“拖延战术”的周某看到10万元案件款时也就放心了,便同意与闫某协商,达成了余款及利息2018年底前付清余款的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