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8日清晨,申请人激动的拉着执行干警的手连声道谢:“我真想不到,当时给你们打电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都已经下班了,你们会来吗?想不到你们在短短的半个小时就赶到了现场,尽心尽力的为我的案子一直忙到深夜10点多,终于把欠款帮我要回来了,一口水没喝,一顿饭没吃,真的太感谢你们了!”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贾某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诉至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法院判定被告贾某向原告张某偿还欠款32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贾某迟迟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迅速对被执行人贾某进行财产查控,经过银行、土地、车辆、工商查询贾某并无可供执行财产,也联系不到被执行人贾某,案件陷入僵局。2018年6月7日下午六点半,经申请人张某提供线索,被执行人贾某开着一辆奔驰车回老家探亲,执行干警立刻赶往贾某住处,迅速将贾某控制并将车辆扣押回法院。一开始贾某态度恶劣,内心抵触。吴红局长和执行干警情理法并用、耐心劝导将近四个小时,劝其放弃侥幸心理,如再不履行义务依法采取拘留措施。贾某最终迫于强大压力于深夜10点将32万元欠款通过手机银行全部转入法院账户,至此一起案件圆满执结。
新华区法院执行干警历时四个小时,最终将32万元标的款全部执行到位,妥善化解了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