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强化立案审查工作,在立案审查时发现,一些不属于法院管辖或因法律界定模糊等案件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存在重大信访隐患。该院采取得力措施,诉前化解纠纷,促社会和谐稳定。
诉前建议。对不属于法院管辖,应由相关职能部门解决的纠纷,主动做好释明工作,帮助当事人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同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纠纷。止目前,该院已向县有关职能部门发放司法建议书,所涉及问题均得到彻底解决。
诉前调解。对法律界定模糊,进入诉讼程序后,难以作出准确裁判的案件,大多当事人对法律适用争议较大,对立情绪激烈。该院通过引导当事人选择法官或有利案件调解的人民调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有关部门调解。必要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亲属等参与调解,避免矛盾激化。
诉前指导。对涉及特困群体的案件,全面落实司法救助措施。该类案件当事人求胜心切,但又缺乏证据意识和诉讼风险意识,一旦败诉,极易上访告状。对此,该院采取指定专人全面指导诉讼,并尽可能采取为其指定援助律师,减免其诉讼费用等措施,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降低信访量。
诉前协调。对涉及敏感性社会问题或人数众多的群体性案件,坚持依靠党委政府的支持协调,能够通过诉讼解决,制定工作方案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移交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今年以来,新野法院诉前化解各类纠纷329件,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