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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法院:干警接地气执行 拆除“隔心墙”

  发布时间:2018-06-08 11:08:53


    预购房款交了五年,只见大坑不见楼,33户村民打赢官司却遭遇要账难,村两委两次失信于民,村内治安堪忧。新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用最接地气的执行方式迅速化解案件,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拆除横在村民与村委间多年的“隔心墙”,为村内治安稳定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出积极贡献。

    2012年8月,经村两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在村委会办公楼北侧、东侧建立商品房,有意购买的村民需每套先交纳50000元的购楼款,待交房后补齐全额房款。2012年12月底,33户村民分别向村委会缴纳购房款5万元。但直到2013年10月建楼房用的地基还未填土动工,这在村内引起了不小的波动,33户村民多次与村内干部交涉还款事宜,干群间口角争执不断,甚至数次影响到村内重大会议的召开。迫于压力,2014年1月村委会为33户村民出具证明:“经各个购楼户要求,村委会在元月20日前,返还各购楼户每户壹万元,剩余部分,利息壹分,2014年四月份底还清。”让人失望的是村委会在偿还村民每户购楼款5000元后就未再如约履行还款。

    一直拿不到购房款的33户村民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2015年12月案件经新乡县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限村民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陈某兴等33户村民购楼款各4.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村委会依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考虑到该案件涉及群众较多,如果处理不当,很可能引起村内干群冲突,进而影响到村内治安稳定。恰逢村内两委换届选举,执行干警多次约谈现任村长,从失信给村两委带来的负面影响,谈到村内治安,再到换届选举的政治环境,听到干警细致透彻的分析后,村长当即表示愿意分期履行还款义务,但目前村内经济状况较差,希望能分期还款。由于村两委两次的失信行为,导致村内干群关系紧张,在执行过程中还有村民多次要求对村长及村两委负责人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2018年5月7日,新乡县法院执行局连夜召开案件研讨会议,认真研讨分析案情后,干警们一致认为:要想案件得到根本性解决,当务之急就是要拆除横在村民与村委间的“隔心墙”。当晚制定了“挨户走访,实地调解”的执行方案。

    执行干警经过走访,迅速召集了村内威望较高、调解经验丰富的几名党员组成调解小组。执行干警向调解小组成员宣布调解方案后,民间调解经验丰富的多名党员表示:虽然调解方案工作量较大,但却是一个最接地气、效果最好的方案。调解小组立即按照方案深入到33户村民家中逐户解释表态,向33户村民转达村两委对案件解决的诚意和目前村委经济状况。看到村两委的诚意后,村民们抵触情绪逐渐转变,经过调解小组两天的协调沟通,最终村民与村委达成分期还款协议:5月31前偿还村民每户5000元,剩余欠款两年内还清。协议达成后村长当即向村民承诺一定遵守约定如期履行还款义务。

    6月4日,拿到第一期执行款的33户村民代表和村长一起为执行局干警送来锦旗。村长风趣地说:“俺村的烂尾楼没建成是挺遗憾的,但在咱执行干警的努力下,村委与村民间的“心”家成功封顶啦!”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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