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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中院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8-06-06 16:32:24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为增强市民环境保护意识,做好环境资源普法工作,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建斌,专职审委会委员田东红带领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全体干警,在鹰城广场开展了以“保护生态环境,我们在行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干警们在广场通过设置宣传咨询台、展示宣传版面、挂设横幅、发放宣传资料、以案释法、讲解环保相关法规政策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彩页8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耐心答疑100余人次,普及了环境资源法律知识,展示了法院在环境资源保护中的职能作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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