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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立潮头谱华章 不忘初心铸辉煌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兵

发布时间:2018-05-24 08:51:07


    王兵,男,1973年9月生,汉族,漯河市舞阳县人,1995年郑州大学毕业后在源汇区人民法院参加工作,先后在经济庭、民事庭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立案庭庭长、执行庭庭长,2013年被任命为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追根朔源,案结事了

    在长期的审判工作岗位上,王兵积累了大量的做群众工作经验。在司法实践中,他善于抓住案件的关键,始终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办案目标,避免就案办案,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2015年8月,王兵遇到一件兄妹二人因合伙经营超市而产生的欠款案件。经法庭审理判决兄嫂偿还妹妹人民币59920元。执行中,王兵依法冻结存款50000元,并向当事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在与被执行人接触中,王兵发现被执行人抗拒情绪强烈,声言要把官司打到底。对此,遇事喜欢刨根问底的王兵没有简单的执行了之,而是与被执行人坐下细细谈心,原来,兄长认为以前没少帮助妹妹,并且经营超市期间碍于兄妹情面,从来没有细算过账,而是按妹妹的意思打的欠条,现在妹妹不顾兄妹亲情去法院起诉,双方还因为欠款的事打了一架,周围的亲朋议论纷纷,让他感觉人前人后抬不起头。事出有因,纠纷有根。只有抓住纠纷的根,才能有的放矢,妥善处理。为了挽救兄妹亲情,王兵为了这不大的执行案件多次往返双方家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努力打开双方的心结。经过他的不懈努力,双方关系终于有所缓和。接下来,王兵趁热打铁,借助双方的亲戚和律师共同做工作,让兄妹同意调解,并在法院开放日活动时,当庭进行执行和解工作。通过王兵入情入理的分析,推心置腹的交谈,和参加法院开放日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司法监督员的劝说,兄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了协议。看到兄妹两人摒弃前嫌、握手言和的情景,在场的人群不禁鼓起了热烈的掌声。政协委员吕友明感动的说:“有这样的法官是区法院的骄傲,打官司遇到这样的法官是当事人的幸运”。

    熟悉王兵的人都知道,他办案有两个特点。一是细致用心。对每一个当事人,他都是以饱满的热情诚信待人,细致入微地进行说服劝导,争取群众的尊重和信任。二是勤快。他嘴勤、腿勤。办理案件,他不惜磨破嘴、跑断腿,为做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他不厌其烦,灵活运用法律政策,以娴熟的办案经验和技巧,圆满执结案件,达到案事结了。

    2009年辖区干河陈乡万某因交通事故造成下肢瘫痪,源汇区法院一审判决赔偿义务人一次性给付万某30多万元,案件上诉后,漯河市中级法院鉴于万某正在治疗期间,后续需要产生大量的费用,遂改判按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由赔偿义务人承担,万某的家人对中院判决不理解,抵触情绪很大,将万某拉到市中级法院门口,许多不明真相的群众聚集在周围。王兵得知后立即赶到中院,顶着热辣辣烈日席地而坐,拉着万某的母亲的手,给他们释法析理做工作,一直谈到下午二点,王兵浑身的衣服被汗水浸透,万某的家人逐渐平复了情绪,感动的说:“王庭长为了我们的事,从早上到现在饭没吃一口、水没喝一口,我们再闹下去对不起像王庭长这样的法官!”在接下来的两天里,王兵又不失时机的到当事人家中做工作,及时立了执行案件,并依据万某家庭实际困难,协调乡政府给予特殊补助,最终有效化解了这起由法院判决引发的社会不稳定事件。

    敢于担当,攻坚克难

   “执行难”是长期困扰法院的难题,也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多数案件从判决到结案,其中的执行环节往往是最难啃的骨头,也是确保法律权威不受亵渎的庄严时刻。在执行工作中,王兵努力把严格执行、公正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有机结合起来,恪尽职守、敢于担当,以实际行动坚守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2016年,在一起腾空房屋的执行案件中,王兵作为现场指挥多次带领执行法官提前查看现场,制定详细的预案。当天早晨,他带领执行局干警、法警三十多人到达执行现场,做好外围警戒的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办事处人员现场监督。就在执行工作正有条不紊的进行时,百余名案外人员突然围堵现场,对执行人员侮辱、谩骂,一名七十多岁的老太太在他人的怂恿下横躺在门口,试图阻止执行人员通过。眼看执行现场就要失控,王兵没有退缩,而是挺身而出,严厉告诫案外人员尊重法律判决,不要以身试法,并组织执行人员抬着老人强行带离现场。在带离过程中,由于现场拥挤,前面的执行人员一个趔趄,险些摔倒,王兵为不让老人倒地,当即用膝盖支撑在地,双手托住老人,避免了老人受伤引起现场失控。由于当场采取果断措施,有效震慑现场聚集的大批案外人员,执行工作顺畅进行,下午把房屋内的全部物品进行录像,登记,搬运到指定保管仓库,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被强制带离现场的四名带头阻碍执行的人员,经批评教育,全部写出悔过书。王兵对其中两人进行训诫,处以1000元的罚款。整个案件执行过程规范有序,合理合法,受到了周边群众的称赞,但直到深夜到家时,王兵才发现自己的膝盖处跌伤,鲜血已经浸透裤子。

    对于那些有财产但却实施各种办法规避执行的当事人,王兵不怕困难,敢于碰硬,想尽办法,有鼓不执行誓不罢体的劲头。特别是对那些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的被执行人,在保证程序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勇于“亮剑”,依法破解执行难题,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曹某某申请执行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申请执行人一级伤残,多次要求60多万元赔偿款一次性给付,而被执行人却拒不申报财产,想尽办法逃避执行,案件执行非常棘手。看着病床上的申请执行人焦灼的目光和家属满面的泪水,王兵掷地有声的说:“不管多么困难,哪怕走到天涯海角,我也要把这起案件执行完毕,维护法律的尊严!”接下来的日子里,王兵想尽办法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进行查访,在掌握初步证据的基础上,依法对被执行人营业场所、家庭进行搜查,当场发现其近期购买房产已缴纳80余万元的证据,遂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在强大的法律攻势下,被执行人在一天内将赔偿款全部交付。

    善于总结,注重创新

    在强制执行程序中,执行搜查是难点、热点,怎样在搜查程序中,做到双方信服,明辨是非,化解矛盾。王兵通过长期司法实践中总结出了“三部三同步”搜查法,在执行搜查工作中被广泛应用。搜查前,了解案情和搜查现场情况,制定预案;在搜查中,执行干警的执法监督仪、现场录像机全程录像、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场监督三个步骤同步进行,公开透明;搜查结束后,召开听证会,就搜查结果向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公布,推动案件执行。

    2017年12月,王兵带领执行法官对漯河市一家洁具店进行搜查。店主因为拖欠货款被判决偿还7万多元,因为查找不到财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在搜查过程中,眼疾手快的王兵发现一个细节,店主在一个储物柜前久久徘徊,不愿离开。王兵当场对储物柜进行检查,结果发现,储物柜里存放着大量的销售清单,并且还有安装人员的签字。面对铁的证据,一直妄想逃避执行的店主当场低下了头,很快偿还了货款。

    熟悉王兵的同事都知道,王兵业余时间最大的爱好是看书学习,不仅看法律书籍,还喜欢看法院执行的案例。他勤思考、善总结,不断地去调查、研究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实践中遇到问题,进行微调整和微创新,不断探索适合新形势下的法院执行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

    在执行案件中,王兵发现,原有“一人案件管到底”的执行模式已经不适应当前法院面临的新形势,影响完成“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任务。对此,他抽出时间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咨询走访了全国先进基层法院的经验。2017年,在院党组的支持下,按照“执行员主导、分工协作、流程标准化、操作集约化”的原则,实施了深化执行团队化改革。改革的核心是将“一人案件管到底”的执行模式,改革为“指挥中心+执行实施团队”的执行新模式,重点对指挥中心的“财产查控、文书制作、送达的集约办理和案件的繁简分流”的职能进行规范和管理。截止2018年4月,指挥中心集中进行送达查控被执行人财产1312件,执结简易案件98件,占实际执结案件的12%。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加班,赶时间,紧急行动,是法官工作经常发生的事。作为一名基层法院法官,他总是凭着一股不怕艰难的韧性,一遍又一遍地深入一线、辛勤走访、全力协调,把司法为民贯彻在整个工作过程中,落实到每一个具体工作环节上。

    在审理民事案件中,经他审结的民事案件达1000多件,其中30%为疑难案件,创造了无一投诉,无一冤假错案,无一当事人缠诉上访的奇迹。他曾荣立河南省高院个人二等功两次,2007年,他被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2008年,他又被市中院评为“办案能手”,被市政法系统评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十佳政法干警”。

    在担任立案庭长期间,他创建“一站式服务”模式,实行“柜台式”办公,立案流水作业,一条龙全程服务,有98%的案件能够在10分钟内办理好立案手续,为群众提供贴心帮助。他积极推广“司法救助 ”,开通“农民工绿色通道”、“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绿色通道”,让弱势、特殊群体打得起官司,构筑诉讼无障碍的绿色通道。他推行“诉前调解”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通过诉前调解解决各类纠纷1000余件,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更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2011年底源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先进单位”。

    在执行工作中,王兵不仅注重自身示范带头作用,而且以身作则,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责。他把每周四定为政治业务学习日,除参加法院组织的集中学习外,雷打不动地组织全局人员学习,把思想教育工作前沿化、阵地化,推动全局人员牢固树立“公正、廉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完善执行局制度建设,他总结各地法院的先进经验,结合工作实践,对十三项工作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执行工作规定及办案规范》小册子,下发执行局全体干警学习,有效规范了干警的执行行为。2014年王兵被河南省委、省政府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被漯河市委评为“漯河市优秀共产党员”。2017年2月23日,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单位”。

    从大学生到法院干警,从书记员到法官,从法官到领导岗位,回顾王兵的成长道路,不论岁月如何变迁,唯一不变的是对党的忠诚,对国家法律的信仰,和一颗滚烫的为人民服务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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