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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扣押车辆遭阻拦 兄弟法院协助决胜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8-05-16 15:47:45


    5月12日,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团队长赵小锁快步走进办公室说道:“申请人赵某光发现被执行人吴某杰名下的车辆在禹州市某处,我们马上出发扣押。”警情紧急,执行二团队两名执行干警马上戴上装备,迅速集中乘车,跟随赵小锁团队长马上驱车赶往二百多公里外的禹州市。

    赵某光与李某伟、王某玲、吴某杰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4年4月经渑池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李某伟从原告赵某光处借款60万元,被告李某伟和王某玲从2014年4月起每月24日前偿还原告赵某光3万元,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调解生效后,因李某伟和王某玲等人拒不履行,赵某光申请渑池县法院强制执行该案件。随后渑池县法院向李某伟和王某玲等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李某伟和王某玲等人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

    5月12日上午,申请人赵某光在多方打听后得知,吴某杰名下的豫M567XX号轿车现停放在禹州市某处。在得知涉案车辆的线索后,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团队立即组织干警奔赴禹州扣押车辆。当日21时许,执行干警到达禹州市交通运输局门口准备扣押涉案的豫M567XX号轿车时,遭到十余名不明身份人员的阻拦。面对情况十分危急的执行现场,执行干警们一方面冷静沉着应对,积极做法律释明工作。同时,立即与禹州市人民法院联系请求予以协助配合执行。禹州市法院收到执行协助信息后,该院执行局王超局长当即指派徐宏昌等四名干警赶赴执行现场配合执行。最终,经过两家法院执行干警的共同努力,接近晚上十二点,成功将涉案车辆扣押至禹州市法院停车场内。随后渑池法院将依法对该涉案车辆进行处置,以确保案件尽快得到执行。

    凌晨一点多,已经奔波了一天的执行干警才回到住处休息。夜已深,但大家仍不觉疲惫,因为这离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又近了一步。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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