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新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办公室,一位申请执行人心情激动地低头清点着108000万元执行款,点完案件款,起身向执行法官表达谢意,“被执行人孟某真是老赖,连法院的保全查封的房子都敢卖,要不是你们将他拘留,我这借款也不会这么快就拿到手”。
原来,被执行人孟某、田某(夫妻关系)在2015年5月向河南某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网贷100000元,支付一个月利息后不再付款,后该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了韩某,韩某向二被执行人主张权利遭拒,遂起诉到新安县人民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了孟某的一套房产。法院审理后判决孟某、田某共同向韩某偿还借款本息10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二被执行人一方面以种种理由推诿不履行判决义务,一方面偷偷将保全的房屋卖与他人,过户时发现被查封的房子不能过户,事情败露。对被执行人转移财产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行为,法院决定对孟某拘留15日。5月8日,法院在提审孟某时,孟某说,在拘留所里想了很多,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这个钱不给申请人不行,以后绝对遵纪守法,依法做事。并打电话通知妻子田某将全部案件款送到了法院。案件执结,法院依法对孟某解除了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