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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余元欠款不还 “老赖”潜逃上海终获刑

  发布时间:2018-05-04 11:38:47


    汝阳县城关镇朱某拖欠1.25万元债务5年之久,还隐匿资产潜逃上海。近日,汝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罪案件,朱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这是该院4月25日-5月25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活动中判处拒不执行判决罪的第一个案件。

    1999年2月,朱某以经营为由向郭某借款1.25万元,约定规定期限内返还。到期后,朱某未按约定期限偿还。朱某诉至法院,汝阳县法院作出判决朱某对拖欠的1.25万元本金及利息应归还。因朱某仍未还钱,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间,朱某为了躲避法院执行,将其名下的资产隐匿,并逃至上海。此后,朱某下落不明。

    2017年8月4日朱某在上海市某超市购物时,被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民警抓获。2017年8月10日被汝阳县汝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2日被汝阳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在朱某被羁押期间,其家属与郭某达成和解,主动归还了1.25万元欠款,取得了郭某的谅解。2018年4月被依法提起公诉。

    近日,汝阳县法院对朱某依法宣判,认定朱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汝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张风雷表示,人民法院通过刑事审判程序,依法严厉惩处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犯罪行为,对于实现判决内容,维护司法公正、彰显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汝阳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力度,引导公众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意识。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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