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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被限制高消费无法乘飞机 坐30多小时火车到法院履行

  发布时间:2018-04-27 21:54:10


    “法官,我愿意立刻配合你们的执行工作,请你们不要再对我限制高消费了,我可不想再坐30多个小时的火车回去了,太痛苦了!”近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执行局迎来了一位“远道而来”的被执行人。

    王某家住乌鲁木齐市,由于此前一直逃避执行,而被法院冻结账户财产并限制高消费。为尽快解封账户,无法乘坐飞机的王某,只得坐30多个小时的绿皮火车到洛龙区法院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

    2016年1月5日,王某购置一辆奥迪Q5汽车,由向某、崔某担保。王某提车后未依约偿还贷款,致向某、崔某承担保证责任支付购车款34万余元。后向某、崔某为索要购车款,将王某告上法庭。洛龙区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王某偿还购车款。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判决,向某、崔某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向王某邮寄送达了《报告财产令》和《执行通知书》,并多次电话联系王某,但其一直有意躲避执行,和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将王某银行账户冻结,同时对王某限制其高消费。此后,王某的生意受到很大影响,打算乘飞机出行也被拒,这才赶紧来到法院履行。

    王某说,以为自己远在新疆,抱着侥幸心理可以躲避法院强制执行。但他却不知道,现在法院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其财产状况、冻结查封财产、限制其高消费,就算远在千里之外也可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让“老赖”难逃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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