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已到正常下班时间。这时,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来了一名自称是某案件被执行人韩某某之子。刚从老家赶来,想咨询收到法院关于执行其父亲案件的相关情况。
执行人员了解情况后,得知原来是本院执行的曹某某申请执行韩某某及三门峡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当即,执行人员倾情普法,向其讲明当下人民法院凝心聚力、决心决胜执行难的精神,并向其展示已对其父亲列为全国失信人员,以及将对其采取不间断网上查控、向公安机关发送协查通报查寻其下落、进行司法拘留、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等强制执行措施与法律手段,以制裁其拒不执行的法律责任。并要求其向其父亲讲明法律制裁的各项强制措施,责令其尽早履行相关法律义务。
经过近一个多小时的说法教育、向其进行法制宣传,韩某主动与其父亲韩某某联系,经多次沟通,韩某终于自愿替其父亲担保执行并制定分期履行计划并出具担保书,当即筹款50000元交付法院。案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