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老赖”陈某主动联系沈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王法官,表示自愿偿还全部执行款,并申请解冻银行卡账户。
2016年3月,董某因急用钱向刘某借款50000元,借款期限一年, 并向刘某出具了一份借款欠条。借款到期后,刘某一直以各种借口腿推脱。2017年8月,董某将刘某诉至沈丘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刘某偿还原告董某借款本息共计5680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主动履行偿还义务,2018年1月,董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为躲避执行,已前往外地打工,承办法官王法官经多方查询、调查,一直未找到刘某的下落。鉴于刘某躲避执行的行径,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 权益早日实现,王法官立即启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其银行存款,发现其银行账户存有80000元的现金,当即冻结了刘某名下的银行账户。被执行人刘某得知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主动与王法官联系,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会尽快履行全部执行款。第二天,刘某主动将全部执行款56800元汇到了法院执行专户,王法官随即解冻了刘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又一执行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