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一被执行人匆匆来到鲁山县人民法院履行千元执行款,一边掏钱一边焦急地请求执行干警:“陈法官,案款我已经带过来了,您赶快把我从黑名单里撤出来吧,再买不了机票就要错过报到时间了!”
2017年6月6日,家住鲁山县磙子营乡的卜某因在鲁山县城某商场内盗窃,被鲁山县法院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千元。同年11月卜某刑满释放后,认为自己的刑罚已经结束,终于可以享受自由生活了,就把罚金的事情彻底抛到了脑后。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陈登级却发现卜某之前登记的联系方式已经停用,向其邮寄送达的强制执行法律文书也系其家人代签,通过其他途径多方查找,也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只得将卜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2018年4月22日傍晚,卜某主动打来电话表示,他已经准备好了案件款,想第二天送到法院。执行干警陈登级经过询问得知,原来卜某的家人已经帮他联系好了一份在马来西亚的工作,薪水待遇非常优厚,但是在订购机票时却遭到了拒绝。经过询问才知道原来是因为进了“黑名单”被限制了高消费,不光机票买不了,甚至连出境也会被限制。眼看要不了几天就会错过报到的最后期限,卜某家人慌了神儿,连连催促卜某赶紧跟法院联系履行案件款,还一个劲儿地埋怨他不知轻重,千万别因为这一千块钱而错过出国工作的好机会。这下卜某也急了,为了能够顺利出国,便急急忙忙的联系上了执行干警要求履行法律义务。
次日一大早,卜某就带着钱来到了法院,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