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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龙山法庭:“苔花”法庭辐射法治正能量

  发布时间:2018-04-18 11:07:22


    法庭简介

    罗山县人民法院龙山人民法庭地处罗山县新区边缘,是典型的城乡结合部,在这个三层小楼里,忙碌着五个身影,他们分别是庭长、员额法官董王超、副庭长赵斌、审判员罗浩和书记员姜坤、李坤,这个如苔花般平凡的集体总是给人踏实又富有活力的感觉,他们与群众交心、让群众顺心、暖心,更多地站在群众的角度看问题,并多用群众的观点去解决问题,是群众家门口的“贴心”法庭,辐射出“小法庭”的法治正能量。

    2015年以来,该庭共受理各类案件1596件,审结1495件,结案率93.6%;其中,2017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09件,审结504件,结案率99%;案件调解撤诉率、法官人均结案数、简易程序适用率和人民陪审员陪审率均位居全院民商事审判业务庭室第一。

    诉讼引导“交心”

    基层法庭每天面对的既有家长里短的磨擦矛盾,也有人命关天、关乎生存的纠纷冲突,但大多来法庭的群众,都是第一次打官司,对诉讼程序更是知之甚少,这就更需要做好诉讼引导工作。为此,法庭认真落实立案登记、便民小黑板等便民诉讼制度,公开每位法官的联系电话和每天的工作去向,法庭庭长坚持日常在接待室办公,与来访群众交心,耐心细致地回答每位来访群众的问题,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打一场明明白白的官司。

    与老百姓打交道,他们还有一套“四要四不要”的工作法,即要和颜悦色,不要冷若冰霜;要心平气和,不要盛气凌人;要通俗易懂,不要照本宣科;要将心比心,不要居高临下。在与群众交流时,他们尽量把深奥的法律术语变为通俗易懂的土言土语,让老百姓觉得法官了解他们的生活,懂得民间常情,从而对法官有了亲近感,更信任法官,在做调解工作时更容易说服当事人,即便是调解不成予以判决,当事人心里也能接受。

    多元调解“顺心”

    案多人少,该如何快速化解群众的“烦心”事?这是摆在法庭面前的头等大事。对此,法庭在积极推行简易程序小额速裁的同时,不断创新调解思路,将性质相同的案件归在一起,分门别类地进行集中调解,引导各方当事人分析各自的利害关系,并注重把握当事人的心理特点,寻找合适的调解时机,积极为各方当事人提出切合实际的最佳调解方案,多方借用外力化解矛盾。如2018年3月14日,法庭在审理一起父亲起诉儿子索要房屋的案件时,法官充分利用和人民陪审员一起到当事人家中宣判的有利时机,因势利导,多方说服沟通,最终在宣判前又促成了案件调解,同时也弥合了父子亲情。

    2017年该庭案件平均审理周期38天,简易程序结案372件,简易程序适用率73.8%,同比上升14.4%;其中适用小额诉讼审结案件103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20.4%,同比上升9.3%,调解撤诉结案325件,调解撤诉率64.5%,同比上升6.9%,充分发挥了人民法庭“理一方民情、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前沿阵地作用。

    流动法庭“暖心”

    人民法庭不仅要坚守公平正义,还要让法律走入寻常百姓家,真正让百姓知法、尊法、守法。为此,法庭结合开展“大走访、提两率”及扶贫帮扶等工作,坚持在案发地巡回审判,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增强审判的社会效果。

    2017年11月21日,法庭到案发地庙仙乡庙仙村巡回审理一起因在婚礼过程中,燃放烟花致邻居右眼被炸伤的健康权纠纷案,市、县电视台及今日头条等媒体现场报道,两百多名群众现场旁听,近6万名网民收看视频直播,较好地发挥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庭审结束后,旁听群众在接受电视台采访时纷纷表示,今后办理红白喜事要移风易俗,少放鞭炮,减少意外发生,防止污染环境。

    此外,法庭还结合开展 “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等专项审判活动,快审、快结涉农民工、抚养、赡养等案件;坚持以案说法,送法进乡村、进校园;上门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送去赔偿款,配合辖区党委政府认真做好平安建设、精准扶贫等工作,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2015年以来,该庭先后被授予罗山县“青年文明号”、罗山县“优秀政法单位”、信阳法院系统“最美法庭”;2018年3月,被信阳市委评为信阳市“五星级政法单位”。

    该庭庭长董王超同志,先后被河南省委和信阳市委、市政府授予河南省及信阳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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