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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恶务尽!山阳法院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2018-04-17 15:08:10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2018年伊始,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市中级法院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辖区治安形势,科学部署,统筹安排,多措并举,迅速开展多次专项行动,依法严惩黑恶行为,做到扫黑务全、除恶务尽。短短2个多月时间,该院共受理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0件,涉案人数39人。其中,已审结3案8人,正在审理中的7案31人,对已审结的8名被告人均判处了实体刑和财产刑,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周密部署 精心安排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之初,山阳区法院就深刻认识到此项工作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院党组研究制订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朱战利任组长,副院长郝秀琴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刑庭庭长赵继林担任,副庭长王勇、罗蒙楠为办公室成员,保障专项斗争有效开展。

    为强化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该院制作了“扫黑除恶”宣传条幅,悬挂在法院门口,在办公楼前LED屏幕上每天滚动播出“扫黑除恶”标语;组织干警进行普法宣传,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联合区委政法委等单位发布专项斗争通告,及时将“扫黑除恶”典型案例通过官方微信推送。

    该院特别注重与有关单位的密切配合,联动形成合力。对涉黑涉恶案件,该院主动与市中级法院、山阳区委政法委沟通,及时将情况进行汇报。同时,注重与公安、检察机关的紧密联合,分工协作,形成整体合力,联合打击黑恶犯罪分子。

    除恶务尽 任重道远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该院制订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中,明确从2018年1月至2020年年底,用3年时间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犯罪,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及其“保护伞”,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成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审判黑恶势力刑事犯罪过程中,该院在判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主刑的同时,还充分运用追缴、没收违法犯罪所得和赃款赃物、判处财产刑等手段,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铲除其滋生土壤。

在专项斗争开展过程中,该院善于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总结完善。朱战利说,从目前情况看,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如站位认识有待提高、审判质效有待提升、联动配合有待加强等。

    找准问题至关重要,解决问题更加关键。下一步,该院将提高站位,根据相关指导文件,切实厘清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从立案到审判严格把关,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从重从严从快处理,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时间检验的铁案。提高效率,做到及时惩处黑恶势力。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比一般刑事案件要复杂,一定要克难攻坚,审判做到“快”“准”“狠”。进一步加强与市中级法院的沟通协调,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委的横向联系,既相互监督制约,又积极协调配合。

    “‘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山阳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贡献,以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朱战利说。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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