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台前县人民法院在王某飞诉王某星离婚案件中特邀心理疏导师在调解过程中为当事人做情感指导与心理疏导工作,使得原被告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交付孩子。
原告王某飞因与被告王某星感情破裂到台前县法院诉请离婚。台前法院家事组法官收案后,了解到原告与被告共生育有2个孩子,且2个孩子均未成年,为尽快解决纠纷,保障孩子身心健康,承办法官决定对该案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陈述,原、被告均表示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同意离婚,只是对2个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争执不下。由于双方僵持不下,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邀请心理疏导师参与调解,心理疏导师通过与当事人交谈找到矛盾焦点,运用心理疏导机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调解,温和劝解双方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要和平解决纠纷,为孩子做好表率。经过承办法官与心理疏导师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女方自愿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并当场交付孩子,孩子由男方抚养,并表示女方不必承担抚养费。
每一段破裂的婚姻关系中,在每日陪伴下依然走到尽头的永远都裹挟着争吵、冷战和愤懑,但这一次,感性的庭审、温软的话语和那些倾诉于心理疏导师的缕缕心事,让离婚案件的审理平添一抹柔情。虽然这段婚姻未能挽回,但好在双方当事人经过心理疏导后能够解开心结并释然面对现下的境况。
近年来,台前县法院在家事审判中稳步引入心理疏导机制,将心理疏导作为必要环节,借助调解技巧,将法与情有机结合,引导当事人感情趋向正确,做好家事纠纷的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