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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耐心释法 七年积案一朝执结

  发布时间:2018-03-27 09:37:19


    3月23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和解执行的方式执结了一起长达七年之久的执行积案,被执行人刘某当日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9年4月30日,王某给刘某送红砖24万块,砖款为51000元,刘某向王某支付26000元后,于2009年7月9日向王某出具借条一份,下欠余款25000元。其后,王某多次找刘某追要,均被刘某以种种理由推诿不还,无奈之下,王某将刘某起诉至法院。2011年6月20日,卧龙区法院判决被告刘某向原告王某支付货款25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刘某未按期履行义务,王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一直拒不履行义务也未申报财产。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某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进行了查询,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未查到被执行人的下落,从此刘某失踪不见,案件陷入了僵局。

   3月23日,执行法官赵显洲突然接到申请人王某的电话,电话中王某急切的说发现了被执行人,让执行法官赶紧到现场。赵法官赶到现场后,经核对,正是失踪了7年的被执行人刘某。刘某被带回执行局,在执行局赵法官考虑到申请人的过激情绪,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事端发生,遂召集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参与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赵法官对申请人情、法兼施,循循善诱,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希望他们从实际出发,对被执行人适当做些让步,尽量宽限期限让其有时间筹款偿还欠款,不要给其太大压力;对于被执行人,则要求他拿出诚意,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对其采取必要的司法强制措施。

    经过赵显洲法官耐心细致地劝说,申请人渐渐恢复了理智,被执行人也深有感触,放弃了抵制思想和侥幸心理,执行法官趁热打铁,进一步说服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最终,在赵法官的说服教育下,被执行人刘某请求法官给他点时间,通知家人和朋友筹款,并交代自己的车子里有8000元钱。当天下午6点,被执行人刘某用微信转账和现金支付的方式支付了全部执行款35000元,并主动承认错误写下悔过书,得到申请人王某的谅解后,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至此,一起历经七年之久没有执行完毕的案件一朝了结。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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