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柘城县人民法院运用与公安部门联合制定的“人脸识别系统”抓获一名失信被执行人,这些新措施,逼迫一些“老赖”不得不履行法院判决。
2014年,被告购买一辆解放牌运营货车一辆,挂靠在原告公司名下,原告公司为其垫付资金289390元,被告于2014年3月1日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后被告于2016年至2017年期间偿还原告303000元部分欠款及利息,还余99252.1元未还,另原告为被告垫付2017年度保险费用24101.83元,被告未支付,后经原告催要,被告推诿不还,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柘城法院执行局将被执行人代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同时在柘城县城、电视台、人口密集的广场利用“失信大屏幕”对代某的失信信息进行不间断滚动播放。
柘城法院与通过一定的程序,把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输入人脸识别系统,人脸识别系统对接全部失信人员数据库,一旦失信被执行人出现系统会自动发出提醒,并向关联案件承办法官推送相关信息。为保证执行联动工作有序开展,柘城法院将与公安机关继续加强沟通与交流,确定具体联络人,构建长效联动机制,共同破解执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