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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法院:法官来断家务事 案结事了人和好

  发布时间:2018-03-20 14:44:50


    3月19日下午,年过七旬的杜老汉来到卢氏法院,办理了18万余元的领款手续。当杜老汉填写完《领取标的款审批表》,按上指印时,眼含热泪,拉着办案法官王彬的手连声道谢:“谢谢了!要不是法官为我们主持公道,我们老两口的光景可咋过呀!”

    事情还得从一年前说起。2017年3月,卢氏县横涧乡的杜老汉唯一的儿子杜晓某在南京务工期间受伤,经抢救治疗无效死亡。事发后,经亲属与用人单位多方协商达成赔偿协议,杜老汉的儿媳崔某某领取了赔偿款共计70万元。经支付医疗、丧葬、交通等费用,下余51.8万元存于杜晓某和崔某某的长女杜某银行卡内。因崔某某、杜某以各种理由拒绝和杜老汉分割该笔赔偿款,杜老汉和老伴无奈之下,将崔某某、杜某及杜某某(杜晓某和崔某某的次女)告上法庭,请求判令三被告给付赔偿款22万余元。

    卢氏县法院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民一庭副庭长王彬了解到原被告双方的关系,为了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终因双方要求差距太大达不成一致意见。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对该案依法作出判决,扣除杜晓某生前未支付的护理费等费用,下余492141.19元由三被告向原告杜老汉及老伴支付193856.48元。

    一审宣判后,三被告提起上诉。经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调解达成协议,三被告愿意向杜老汉及老伴支付赔偿款18万余元。

    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因履行问题产生矛盾,再次陷入僵局。“屋漏偏逢连阴雨”,杜老汉的老伴又因病住院,着急用钱,无奈之下的杜老汉想到了此案在卢氏法院一审时,法官王彬办案耐心细致,于是找到王彬求助。此时,王彬已经调任五里川法庭担任庭长,且该案诉讼程序已经终结,如果被告不履行调解书原告可立执行案。然而,接到杜老汉的求助电话后,王彬丝毫没有推脱,很爽快地答应帮助进行调解。电话沟通,上门做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艰难地做双方当事人地思想工作,王彬帮助双方当事人找到了最佳履行方案,被告答应将赔偿款交到法院,让法院转交原告杜老汉。2018年3月19日上午,崔某某和女儿杜某将赔偿款及应承担的诉讼费共计185007.5元交到法院,当天下午,王彬为杜老汉办理了领款手续,杜老汉顺利领到了应得的赔偿款。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婚姻关系、老人赡养、遗产继承……这些家庭关系中最常见的责任与义务,往往会引发各种纠纷与矛盾,进而引发诉讼,使得至亲至爱的人对簿公堂。近年来,卢氏县法院在民事审判中,进一步探索开展家事审判改革,以温情、柔性的方式妥善化解了大量家事纠纷,维系了家庭和睦,保障了整个社会和谐发展,实现了从“案结了事”到“案结事了”的转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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