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元案件款已经收到,网上查被执行人财产效率真是高,真是太感谢了您了!” 这是鲁山县法院执行干警李培辉3月13日收到的一条申请人发来的短信,喜悦和感谢之情溢于言表!
原来,2014年家住鲁山县辛集乡某村的周某在同乡张大某的担保下,向家住平顶山市新华区某街道的张某借款15万元,并出具了借条。起初周某还按时支付利息,但是借款期限届满后却只字不提偿还本金的事儿,到后来连利息也不再支付。多次催讨无果的张某,无奈将周某和张大某一并诉至法庭,2017年11月底经鲁山县法院调解张某与周某达成分期还款计划,张大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周某仅偿还了1万元后却不见了踪影!不得已案件又进入了强制执行程序。接手案件后,执行干警李培辉分别向周某和张大某送达了强制执行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找周某和张大某的行踪及名下财产信息。今年2月底,李培辉在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进行例行查控的时候,突然发现张大某银行账户上出现了一笔10万元的存款,遂立即实施冻结,并将这一情况通知张大某。
3月13日,财产冻结异议期满,李培辉遂通知申请人张某和被执行人张大某一起来到法院。经过协商,张某主动让步,同意将被冻结的张大某名下的10万元划拨到账后,不再要求其承担剩余案款的偿还责任。
据执行干警李培辉介绍,在申请人和担保人达成协议后,剩余案款的偿还责任将全部由主借款人周某承担,若周某继续藏匿躲避执行,那么“拒执罪”刑事立案、网上追逃等多种措施织就的“执行天网”不可避免的将其笼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