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六,春节假期的最后一天,早上七点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已在执行指挥中心集结待命。
8点20分值班电话急促地响起,“家住焦村乡的被执行人侯某今天会在家,你们赶紧来一趟”,电话挂掉汝州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二庭庭长闫鹏飞带领执行快速反应中队干警立即出发。
原告路某诉被告侯某农村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于2014年作出的民事判决:被告侯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偿还原告工程款8300元。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侯某拒不履行,经“四查”其名下没有财产,也没有找到其本人。
此次行动中,执行干警先到的侯某家儿子家中没有发现被执行人,随后又立即赶往被执行人老宅,前后包抄将被执行人堵在被窝中,并依法对侯某采取司法拘留。侯某被拘留后还反复的说“我不就是欠了申请人几千元,你们法院还兴师动众来这么多人,不隔住……”
9点40分执行干警又奔赴庙下乡薛庄村查找当事人举报的被执行人郭某,到达该村后,敲开被执行人家门向其家属讲明来意,经搜查被执行人不在家中,结果被执行人亲属薛某拒不配合法院调查,后经汝州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闫鹏飞耐心细致的向其释法明理,但薛某仍不配合并推搡申请人和执行干警,执行干警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离执行现场,并依据《民诉法》之相关规定将其司法拘留。
自春节假期“2018春雷行动”开展以来,7天的时间,汝州法院共出动警力100余人次,出动警车40余次。司法拘留18人,成功执结案件12件,执结标的额117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