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来到巩义市的一家美容院,将一位正在做美容的失信被执行人孙某当场抓获。
2014年6月,孙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便向薛某借款316000元,并向其出具了借条,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后薛某因急需用钱便向孙某催要借款,但经过多次催要,孙某均未还款。2015年初,薛某将孙某诉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5年4月,在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孙某于2015年6月21日前偿还原告薛某本金及利息共计332500元。但调解书约定的时间到期后,被告孙某仍不还钱。薛某无奈便向金水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对孙某名下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均未发现任何可供执行财产,与其联系也是杳无音信。经过执行员刘小伟等人的反复排查,发现孙某经常在巩义市一家美容院活动。2月2日,金水法院执行法官来到这家美容院,并派一名女干警事先前去打探,发现孙某正好在做美容。在楼下等候的执行干警得知情况后,立即行动,当场将正在做美容的孙某抓获。经了解,这家美容院的老板正是孙某。
执行员刘小伟告诉孙某,如果她仍坚持不还款,就将按照法律规定对其进行拘留15日的处罚。在执行法官的教育和调解下,孙某最终答应先支付薛某10万元,剩余款项分批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