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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区法院倾力执行 让孩子又回到了母亲的怀抱

  发布时间:2018-01-30 10:21:53


    “要是没有你们,我不知道啥时候才能把孩子要回来!现在孩子终于又回来了,我悬着的心总算可以放下了。”抱着怀中天真烂漫依然笑嘻嘻的孩子,申请人刘某的激动和开心之情溢于言表。

    1月26日,安阳市龙安区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件特殊的案件。执行“标的”既不是物品,也不是钱财,而是一个4岁的孩子。因感情不和,夫妻于2015年3月协议离婚,因女方刘某需照顾病重父亲,双方约定孩子由男方卜某抚养,并达成一致意见:若离婚两年之内女方不生育,男方需把孩子抚养权转让给女方。由于女方两年之内并未生育,法院于2017年10月判决孩子由刘某抚养。判决生效后,卜某拒绝履行。无奈之下,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卜某将孩子交由自己抚养。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卜某,与其沟通,责令其将孩子交由女方抚养,并多次做其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卜某一直以协议中没有约定探视权为由,拒不交出孩子。因涉及到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本着以缓和矛盾、和平调解的目的。执行法官耐心向卜某释明交出子女给申请人抚养是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如拒不履行,法院将会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甚至会面对牢狱之灾,这将会对其信誉及工作等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和影响。话到此,终于让卜某有所顾虑,当即表示会积极履行。

    最后,卜某家人将孩子交还刘某抚养。至此,该起申请执行子女抚养权案得以顺利化解。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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