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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盖房致伤残 强制拘留获赔款

  发布时间:2018-01-30 09:45:33


    在农村,农民自己雇人在自家宅基地上盖房子,由于建筑安全知识匮乏,往往存在安全隐患,容易产生法律纠纷。

    2013年4月份,刘某在老家中牟县张庄村高庄镇盖房子时,雇佣于某帮忙。由于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于某在做楼面平整时从三楼摔下,导致多处骨折。刘某支付了9000元后,就拒绝再次支付任何费用。于某家境贫寒,一时陷入困难,遂向法院申请起诉。2014年9月,中牟县人民法院判令刘某仍需赔偿于某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1.7万元。然而,刘某外出躲债,于某心急如焚,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案后,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多次传唤刘某,刘某的家人拒不配合,不说出其下落。经网络查控,也未发现刘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信息,一时案件陷入僵局。

    但执行人员并未放弃努力。2018年1月24日,得知刘某正在某饭店吃饭,执行员张丙江立刻带队驱车赶过去,出示公务证和拘传票后,受到刘某朋友的不理解,张法官耐心给他们讲解了判决书的内容和执行工作的性质,以及不履行法律生效判决文书的义务的不良后果,终于将刘某成功拘传。

    执行干警连夜给刘某做笔录,当得知自己违反法律,将要被拘留时,刘某傻眼了,赶紧打电话让家人送来了剩余的执行款,并写下悔过书,向于某真诚道歉。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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