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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法院执行干警两上济南 成功划扣欠款执结案件

  发布时间:2018-01-19 11:34:32


    “有些老百姓说法院执行难,但是没想到柘城法院的执行效率这么高。我的借款,我讨要了多次都没要回,你们这么快就帮我执行回来了。实在太感谢了,谢谢法官,你们辛苦了!”申请执行人王某激动地对柘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说。

    原告王某与被告某建设工程公司、某铁道战备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某建设工程公司、某铁道战备处偿还原告王某142000元的工程机械租赁费。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其义务,故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柘城法院执行干警经过网络查控系统,在2017年12月底查询到被执行人在山东济南某银行有存款线索,为防止被执行人隐藏转移财产,执行法官立即驱车赶往1500多公里之外的济南,但由于程序复杂又是异地执行,没有划扣成功,执行干警没有懈怠,立即赶回法院补充材料手续,在2018年1月17日再次驱车赶往济南,在银行的协助下将其存款及时冻结,并依法扣划欠款142000元,1月19日,执行干警依法将执行款通过银行转给申请人,该案得以成功执结。

    法官提醒,法院对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协助执行人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财产等行为,通过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加大制裁力度,有效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针对此类不讲诚信、漠视法律的赖债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坚持以高压态势打击、惩治老赖,努力提升法律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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