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一大早,强制执行申请人张某冒着严寒来到鲁山县人民法院,将锦旗送到执行干警张新潮和闪一鸣手中说:“这次从立案到拿住钱不到一星期,咱法院的执行力度真中!”。
2011年家住鲁山县城某街道的张某预交购房款10万元用于购买田某开发的某小区住房一套。交付房款后张某发现该小区未取得相关证件,房子也无法办理相关产权证书,遂要求田某退还购房款,田某以急需资金为由同张某协商该购房款按借款对待并出具借条。期间张某多次讨要该欠款,都被田某以工程进展不顺、资金紧张为由推诿,连约定利息都未曾支付一分。田某无奈,于2016年2月向法院提起诉讼,鲁山法院判决田某归还张某购房款10万元及约定利息,田某不服提起上诉,同年10月终审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某依旧多方推诿拒绝履行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甚至千方百计地躲避执行法官,企图规避执行。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将田某抓获后,他还做着等15天拘留期满后就重获自由的美梦,拒绝偿还案件款。鉴于田某有能力而拒绝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张某根据“拒执罪”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2017年5月19日鲁山法院依法对田某实施逮捕。这下田某知道害怕了,赶紧通知家人抢在开庭审理前送来9万元执行款,并在儿子田小某的担保下同张某达成2017年底前偿还剩余5.4万元余款的协议。考虑到田某被逮捕后主动履行了部分案款,并有当庭认罪的悔过的情节,法官决定对其从轻处罚,2017年6月28日鲁山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决田某拘役三个月。
田某重获自由后并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期支付剩余案款,2018年1月9日张某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案后执行干警闪一鸣立即向田某送达强制执行法律文书。得知自己再次成为被执行人的田某,心中立刻浮现出被判处刑罚的情景,开始变得惶惶不安,他赶紧筹措钱款,于1月15日将剩余全部案款送到了法院。
张某没有想到自己要了7年都没有拿到手的钱,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不到一周就拿到了剩余全部5.4万元案件款。对鲁山法院强制执行力度满意的张某,为了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特意请人制作了两面锦旗,1月17日一大早就冒着严寒赶到法院,送到执行干警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