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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法院执行干警冒雪抓“老赖”

  发布时间:2018-01-08 16:12:10


    1月6日(星期六)上午,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得知被执行人姚某某在家的消息后,第一时间冒雪奔赴姚某某家中,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

    2013年5月12日,董某某因拉煤急需资金,经被告姚某某担保从刘某某处借款30000元。借款到期后,刘某某催要借款本金及利息未果诉至法院。渑池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董某某偿还刘某某借款30000元及利息,被告姚某某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两被告一直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刘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姚某某在外地跑长途长期不在家,1月6日(星期六)上午,由于天降大雪,被执行人姚某某在家未外出,得知这一消息后,执行干警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冒雪赶到被执行人姚某某家中,在说服教育无效后,依法将其采取司法拘留。

    天气再冷也阻挡不了执行干警的高度热情,道路再滑也抵挡不住执行干警攻坚克难的决心。渑池法院执行干警用忘我工作和实际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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