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部署开展了第五届全国行政审判优秀业务成果评选活动,经过各地初评、交叉互评和最高人民法院组织评选,河南高院获得活动组织奖,全省法院5人次获得全国行政审判优秀业务成果奖项,现将获奖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例类业务成果
一等奖:陈贤诉河南省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案
(作者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李继红)
三等奖:姜涛诉夏邑县人民政府征地行为违法案
(作者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冲)
钱留倦、张六云诉洛阳市宜阳县公安局、洛阳市公安局行政确认案
(作者 洛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小平)
二、裁判文书类业务成果
一等奖: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豫行终381号判决书
三等奖: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2016)豫0505行初36号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