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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法院“裁执分离”工作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7-12-28 10:32:24


    为有效破解非诉行政执行难题,保障行政强制执行效率,方城县人民法院征得省市两级法院同意,于2015年在全省率先探索设立裁执分离试点工作,在拆除违法加油站、非法建筑物及设施等行动中全面推行“裁执分离”工作机制,该县土地违法案件数量逐年下降,至目前,化解旧存非诉执行案件达1568起。方城法院行政庭2015、2016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行政审判先进单位。  

    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结合最高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根据“裁执分离”各环节特点,研究出台《“裁执分离”具体实施方法》,细化审查、协调、实施等工作的类型化规程。

    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县政府专门召开县长办公会并下发会议纪要,支持法院裁执分离工作。初步形成法院裁决后由法院指导、政府牵头组织、职能部门分工实施的联动机制。

    对实施主体、案件类型、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严格审查,凡事实不清、程序违法、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具体行政行为虽合法但有明显不合理及不宜执行等情形的,坚决不予受理或裁定不准予执行。今年以来共不予受理或裁定不准予执行16件,约占案件总数的1.69%。

    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与行政机关一同分析研判土地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预防、执行措施。先后到县卫计委、动物检疫所、交通执法局、文广新局宣讲行政强制法。同时及时与行政机关沟通与联系,强化行政机关作为实施主体的责任,推动政府机关依法行政。

    方城县法院建立“裁执分离”机制,整合了法院法律审查和行政机关执法力量,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责任编辑: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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