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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拘留所内知错 匆忙履行还款义务

  发布时间:2017-12-26 17:40:17


    “我自己不懂法,才酿成今天这样的苦果,现在我知道拒不履行判决是违法行为,正让我丈夫筹集资金,希望法院能给我宽大处理。”这是被执行人郭某在拘留所对执行干警说的一番话。

    原来,郭某在2014年因开饭店急需用钱,向朋友刘某借了5万元,但借款到期后,郭某却迟迟不予归还。刘某因孩子上大学,家庭经济不是很好,遂于2016年1月将郭某诉至焦作市山阳区法院,2016年3月,山阳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郭某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还款5万元及相应利息,但郭某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2016年7月,刘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郭某眼看拖不下去了,便找刘某说自己可以写保证协议,在2016年年底前把钱还清,之后郭某变换了联系方式也搬了家。2017年,执行活动开展以来,执行干警在系统上查到郭某在某银行账户有存款,并且通过执行联络员提供的线索得知了郭某的住处,遂到郭某住处执行。在执行期间,执行干警耐心劝说郭某一个多小时,并将严重后果告知,但郭某仍然不为所动,且郭某夫妇对执行活动百般阻挠。近日,山阳法院遂作出对郭某拘留的决定,到拘留所后,郭某慌了神,连忙承认错误并让丈夫筹款,将执行款项全部还清。此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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