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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中院召开减刑假释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7-12-25 11:50:03



    12月19日上午,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今年以来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并公布了五起典型案例。

    南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铁松健在通报中介绍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后,南阳中院及时变更减刑假释必备的实体条件和标准,对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减刑幅度和最低执行期限按照最新规定进行严格把握,在量刑规范化基础上准确理解和运用减刑新规范,防止减刑幅度的大起大落,实现平稳衔接。同时,南阳中院减刑假释工作继续推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的比例首次达到100%,所有案件的立案和结案信息均在“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了减刑假释工作的公开透明。

    据统计,2017年南阳中院共办理减刑案件486件,裁定准予减刑468件,裁定不予减刑16件,准许监狱撤回减刑2件。其中涉及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减刑案件8件,准予减刑6件,不准减刑2件。新闻发布会上,南阳中院审监庭庭长李淑君公布了五起减刑案例,并介绍了办理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审理标准。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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