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一名20岁左右的年轻女子和申请执行人石某一起进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一进来年轻女子就开始自我介绍,称是丁某的女儿,自己已经和申请执行人石某达成和解协议:自己为父亲还欠款,申请执行人将利息全额放弃。
2016年,家住山阳区的丁某因做小生意需要用钱,向邻居石某借款5万元,并达成了借款协议,约定6个月后还款。哪知借款到期后,丁某拒绝还钱,石某在多次讨要无果后将王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丁某归还欠款后,他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对丁某采取拘留15日。
在执行干警的监督下被执行人丁某的女儿将随身携带的执行款交付于石某。石某当场写下申请书,申请提前解除对丁某的拘留。
丁某原本以为自己将在拘留所呆满15天,没想到家人及时还款使得自己提前恢复自由。丁某的实例给死守着存款不愿还钱的老赖们当头一棒,快快还钱,老赖莫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