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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执行重实效 被执行人送锦旗点赞

  发布时间:2017-12-25 09:29:30



    近日,被执行人新乡某鞋业公司职工代表拿着“为民服务 情系民生”的锦旗来到新乡县法院执行局,表达他们对执行干警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敬意。

    曾经被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过多次的企业怎么会送锦旗呢?其中缘由还得从三年前的纠纷说起。

    基本案情  

    2014年6月,张某和新乡某鞋业公司因货款问题产生纠纷起诉至新乡县法院,经审理后法院作出判决:限该鞋业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张某货款10万元,刘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6年6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但该厂早已停产,执行干警既找不到被执行人,又查询不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人的同意下案件依法中止执行。

    恢复执行  

    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人合法权益是执行干警秉承的宗旨,案件中止并不代表执行终结。两年来,执行干警一直不间断对被执行公司及刘某进行查控。2017年3月一天,干警欣喜的发现该公司纳税账户开始有财务流通记录,公司已经营业!干警立即将这一消息通知了申请人张某,案件重新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举措  

    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通过媒体平台曝光失信行为,强制执行手段持续在恢复执行程序发力,被执行方在其出行、消费、贷款等活动受到限制后,意识到勇于承担义务,尽快解决纠纷才是出路,于是主动到法院咨询结案事宜,提出希望与申请人和解。干警看到被执行人诚意后,告知其家住外地张某的联系方式,同时对案件持续跟进,及时了解双方沟通情况。在双方洽谈和解期间,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公司在停业整顿后刚刚进入生产阶段,目前确无能力全额支付所欠货款,想以品牌瓶装酒抵偿部分债务。干警以此为切入点,在恰当时机介入调解,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及耐心劝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公司支付申请人张某执行款现金7万元和30箱白酒。

    案件执结后,执行干警当日就解除了对某鞋业公司及担保人刘某银行账户的查封、冻结手续,并将刘某从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中删除。

    公司代表说:“作为被执行方,法院若强制让我公司全部以现金清偿债务一点没问题,但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工作实效,充分考虑我公司财务紧张的实际情况,放低姿态,耐心从中调解,不仅实现了结案事了,也挽救了公司和全体职工,我必须要谢谢法院”。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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