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围绕以庭审程序为中心,发挥庭审功能作用,提高刑事审判案件开庭审理质量及效果,12月19日下午,台前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选取了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刑事案件进行了庭审观摩。该案由常务副院长赵志学担任审判长、刑事组全体人员参加了庭审,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该案进行“阳光评议”,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为了开展好此次观摩活动,他们对庭前准备、仪表风纪、庭审规范用语、法警值庭等方面,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当日下午2时30分,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审判长赵志学宣布开庭,开始了一场严肃、有序庭审活动。整个庭审过程中,,审判长熟练驾驭,正确引导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围绕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各个阶段程序到位,认证准确,焦点归纳及时,充分发挥了合议庭功能,充分保护了被告人的辩护权,法庭气氛庄重严肃。
庭审结束后,分管院长赵志学主持召开了座谈会。会上,承办法官对案情的焦点问题及相关法律规定详细进行了介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参与观摩的人员对整个庭审过程以及合议庭法官的审判行为规范、司法礼仪、庭审驾驭能力给予很高的评价,同时也提出了很好的建议。赵院长表示对受邀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积极改进,并提出台前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使“庭审观摩”常态化,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庭审,推进“阳光司法”,增进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增强法院案件审理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进行的监督,强化司法公正廉洁,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