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中牟县姚家镇雍家村的邱某雇佣同村的李某、王某等人从事该村的电缆线埋设工作。李某站在自家的农用车上负责电缆线盘的绕圈抖线,王某在拉电缆线时将线盘拉翻,导致李某摔下受伤。李某后经鉴定为七级伤残,花费医疗费24万元。邱某和王某都不愿支付医疗费,王某向中牟县人民法院起诉并获得胜诉,法院判令二人赔偿李某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共28万。
2017年11月份,执行局受案后,该案承办法官梁波了解到该三人是幼时玩伴,以前关系特别好,经常在一起吃饭喝酒聊天。执行干警多次找到邱某、王某,告诉他们民法、侵权责任法对雇佣受害的赔偿责任,以及国家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打击力度,如继续当老赖,法院将启动拘留手续,邱某、王某终于认清了形势,低头认错,两个人分别凑齐14万元,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临近年底,农民工讨薪案件多发,中牟县人民法院专门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处理,力争在最短时间结案,让公平正义不再来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