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人民法院自2017年4月成立小额诉讼庭以来,在实践中通过处理大量小额诉讼案件总结出了独特的工作方式。2017年小额诉讼庭共收案422件,结案401件,其中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284件,占小额诉讼庭结案数的70.82%,有效实现了案件的“繁简分流”,保障了普通民众平等实现诉权。
一是注重创新“调解+小额速裁”审理模式。调解结案不但适应小额诉讼程序快审、快结的要求,还能化解当事人怨气,使纠纷得到根本解决。该院在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的284件案件中,调撤案件共256件,占结案率的90.14%,适用小额程序审理的案件最短审理时限1天,最长审理时限30天,平均审理时限13天,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注重加强小额诉讼流程规范化建设。明确列举应当适用和不能适用小额诉讼的案件类型,并对小额诉讼程序的审理程序简化、庭审方式简化、裁判文书格式简化、程序转换四个方面予以规定。在此基础上, 探索约定适用小额诉讼制度, 规定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其他条件。案件标的额在1.5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民事案件, 当事人双方选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 按照“四个规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三是注重改革裁判文书格式。在沿用传统裁判文书的同时,探索适用表格式判决书,用表格列举的方法记载当事人基本信息、诉辩主张、法院查明的事实、裁判理由和裁判结果等内容,以达到繁案精写,简案简写的目的,同时减少当事人诉累,实现当天宣判,当庭送达的效果。
四是注重对小额诉讼程序的宣传。加强对小额诉讼便利、快捷、灵活优点的法律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小额诉讼法律知识宣传页,提高当事人对小额诉讼程序的认知度,同时多次安排专门人员走进社区、广场等大众场所向群众宣讲小额诉讼的相关法律知识并接受群众的现场咨询,提高群众对小额诉讼程序的知晓度和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