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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法院审结网上异地立案案件

  发布时间:2017-12-14 17:40:59


    “网上立案,真是方便!”近日,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居民陈某拿到淅川县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后,感慨地说道。

    陈某在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上,根据操作系统提示,在“网上立案”窗口注册,递交了有关手续,向淅川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淅川法院立案庭从网上收到起诉材料后,及时进行了立案审查,认为陈某的起诉符合立案条件,遂出具了案件受理通知书等诉讼文书,并通过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推送至香花法庭向当事人送达。

随后,陈某接到承办法官的通知,并初步商定了开庭时间。法庭经过一系列调查、取证及庭前准备工作后,决定采用简易程序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原告陈某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张某无正当理由缺席无答辩,也未向法院提交任何证据。淅川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张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陈某借款16万元整;若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网上立案省时省钱,不仅不用从郑州到淅川两地跑,又不耽搁工作,所有材料和信息只需要电话联系和网上递交、查阅,我仅需要在开庭当日出庭就OK了。”陈某非常高兴。

    据悉,这是淅川法院审理的首起依托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受理的异地立案案件。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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