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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树伤人拒赔偿,强制带回终履行

  发布时间:2017-12-14 14:55:32


    2017年7月的一天,张某、郑某、王某砍伐树木时,不慎造成树木倒伏在电业局架设的电线上,导致电线杆拉断,砸伤了行人马某,造成马某左小腿截肢的两处伤残,经鉴定,一处十级伤残,一处五级伤残。

    后,双方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协议,无奈之下,马某将三被告和电业局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三被告赔偿马某各项经济损失11万余元,电业局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4.4万元。判决生效后,电业局主动履行了全部款项,张某、王某也主动履行了部分款,只有郑某拒不履行,认为自己没有责任,随即便和执行干警玩起了失踪。在一次执行过程中,承办人员了解到,郑某因交通事故纠纷获得了几万元的赔偿款,于是承办人员第一时间告知了申请人,让申请人时刻注意郑某的行踪,与此同时全面查控、调查周某的财产线索。

    功夫不如有心人,11月29日,承办人员接到了马某的电话,说郑某正在某河边钓鱼,承办人员立刻行动,将郑某逮个正着,并强制带回。面对干警们的质问,郑某仍存侥幸心理,说到赔偿款全部还账了,已经没有钱了。执行干警释法明理,并告知郑某,如若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以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眼看逃避执行无望,郑某便慌了神,主动让家人和申请人取得联系,并达成了和解,履行了自己应承担的全部款项。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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