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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区法院召开交通违章罚款类非诉执行案件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7-12-01 10:37:31



    11月29日下午,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召开交通违章罚款类非诉执行案件新闻发布会,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别立明和执行局负责人刘玉虎参加会议,发布会由该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杨瑛主持。浉河区人大代表莘博文化艺术学校校长马东方和河南法制报、河南经济报、信阳日报、浉河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应邀参加。

    刘玉虎向媒体通报该院今年受理的交通违章罚款类非诉执行案件的情况。今年以来,浉河区法院依法受理交通违章罚款类非诉执行案件共计66件,总标的9100元。

    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浉河勤务大队、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向被处罚人送达催告书后,仍未依法缴纳罚款,交警支队遂依据已生效的行政裁定书,向该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后,执行员立即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同时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并告知其未主动履行相关义务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后果,以及将会对其所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以此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多数主动联系法院,了解相关程序并主动履行。

    通报典型案例,被执行人黄某某于2016年6月27日07时50分,在申碑路与北京大街交叉口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浉河勤务大队中山路中队决定予以2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被执行人黄某某应于15日内到邮政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被执行人黄某某却一直未缴纳,遂浉河勤务大队向法庭院申请强制执行:处罚金额200元,滞纳金额200元,共计400元。执行员向黄某某邮寄执行通知书后,黄某某便主动缴纳了400元的罚款。

    浉河区法院通过受理该批非诉执行案件,不仅为公安机关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还增强了公民的法制观念及诚信意识。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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