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舞钢市人民法院召开了农民工工资暨涉金融执行案款发放仪式,一次性发放执行案款5950万余元。平顶山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冠华,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井慧宝,平顶山市农信办党组成员、督察员付少敏;舞钢市委书记陈英杰,舞钢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合林,石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武中立;各基层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平顶山县区金融机构负责人参加了发放仪式。发放仪式由舞钢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国军主持。
发放仪式上,刘冠华院长为农民工代表发放了110.8万元执行款;随后,刘冠华院长及陈英杰书记为辖区农商银行、邮政储蓄、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负责人发放了金融执行案款5840万元。
近年来,为实现周强院长提出的“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承诺,舞钢法院先后开展了“春雷行动”、“元宵行动”、“夏季雷霆”等专项活动。特别是今年9月14日开展的金融案件执行专项行动中,该院通过加大罚款、拘留强制措施的打击力度,强力震慑力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在辖区内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今后,舞钢法院将继续强化审判执行工作,牢记使命,不忘初心,自我加压,再接再厉,为实现“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承诺奋斗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