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宣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工作方案》,对全市法院持续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11月21日,平顶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士浩,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赵学军,审委会专职委员罗国恩分别到湛河区法院、汝州市法院、卫东区法院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
刘士浩副院长在湛河法院听取了该院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情况汇报,为该院党员干警深入解读了十九大精神的科学实质,并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十九大精神提出五项要求。
赵学军书记在汝州市法院与该院干警一同观看了十九大精神主题展板,为该院干警详细讲解了党的十九大主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丰富内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两个阶段、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部署。
罗国恩专委在卫东区法院听取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汇报,并对该院下一步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要求:一要制定学习贯彻方案,结合干警思想和工作实际;二要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通过领导干部上党课、支部书记上党课等形式,带头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十九大精神;三是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通过组织专题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开展知识竞赛等方式,丰富学习形式,提高学习效果,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营造学习宣传贯彻的深厚氛围。